{{ $t('FEZ002') }}人事室|
一、 | 依銓敘部112年11月16日部資一字第11256354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二、 | 查旨揭管理規則修正條文第10條至第14條明定,各機關就人事資料應確實定期盤點、建立有效規範管理與維護機制、訂定個資事故發生之緊急事故應變處理程序及辦理個人資料保護宣導教育訓練,以加強各機關人事資料之安全防護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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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2-01
{{ $t('FEZ014') }}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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