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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桃園區文山國民小學

處室公告

文山國小校園安全門禁管理辦法

{{ $t('FEZ001') }} 事務組長

{{ $t('FEZ002') }} 總務處|

文山國小校園安全門禁管理辦法

一、依據:教育部頒訂校園安全管理手冊辦理。

  • 目的:維護教學品質,保障校園安全。

三、管理時間:非校園開放時間,人員、車輛進出均依本辦法執行。

四、管理要點:上班(課)時間如有需洽公、訪客、來賓等,請依以下規定辦理入校程序:

(一)公務洽公人員:請登記洽公登記簿、登錄車號、換證或穿著識別背心,由警衛聯繫相關處室後,使得進入。

(二)服務志工:依校方核發本年度志工服務證,憑證入校。

(三)國小學生家長:

  1. 學生上學時間,家長與外賓不得任意進入校園,若因緊急事故或特殊需求,登記訪客登記簿換證後,經警衛連繫核可並需有導師、相關處室或校方人員陪同,方可進入校園,並於該事件處理完畢後立即離校。
  2. 家長送交學生雨具、餐盒、相關學用品等,應註明班級、姓名後交予警衛人員。下課時由警衛人員聯繫班級導師請學生至警衛室領取。家長一率不得入校,以免影響學生上課。
  3. 學生因病、事須請假早退,由導師開立離校單,經警衛確認,家長簽章始得離校,家長不得私自將學生帶離校園。
  4. 學生上下學,家長接送應於校外接送區等待,禁止任意進入校園與班級。

(四)公托及幼兒園家長:請依園方上下學時間,憑證入校接送幼童,並禁止禁入國小教學區。

(五)服務廠商相關人員:

(1)常態性服務廠商:請穿著識別服裝、登錄車號後入校,工作地點與內容須於校方同意範圍為限。

(2)非態性服務廠商請依上述因公務洽公人員辦法入校。

(六)場地租借單位:經與校方申請核可的場租活動,請相關人員依校核定時間與範圍入校。

(七)本校學生放學後禁止任意進入校園,須經由警衛通報老師同意後方可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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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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