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112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地方輔導群運作計畫」辦理。 |
二、 | 為增進教師公開授課與觀課基本知能、發展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規劃與運作、推展教師專業發展認證作業系統,開放本市國中小學校提出申請諮詢輔導,主題內容如下: |
(一) | 公開授課:公開授課相關規準、備觀議課之規劃。 |
(二) |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社群推展方式、社群運作與專業成長、社群成果建置與運用、社群困境之解決策略。 |
(三) | 教師專業回饋認證:教師專業回饋人才認證方式。 |
三、 | 本案辦理期程為112年9月20日至113年6月30日止,申請之學校可依各校需求選擇諮詢項目,填寫「112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到校諮詢服務座談會申請表」(如附件),「桃園市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將派員到校進行諮詢輔導。 |
四、 | 相關事宜請電洽本中心何老師,電話(03)3342351分機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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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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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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