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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市桃園區文山國民小學

處室公告

轉知:因應端午連假,請貴校(園)持續加強宣導非洲豬瘟防疫及裁罰資訊,呼籲勿違規攜帶、寄送或跨境網購肉類產品至臺灣以避免受罰。

{{ $t('FEZ001') }} 文書組長

{{ $t('FEZ002') }} 總務處|

說明:

 

 

一、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規定及防檢局107年12月18日公告裁罰基準,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者處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旅客如自3年內有發生非洲豬瘟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者第1次處新臺幣20萬元、第2次處100萬元罰鍰;外籍人士不具居留證,第1次受罰20萬元罰鍰且未能立即繳清者,拒絕其入境。

二、

請貴校(園)提醒教職員工生勿於網路購買疫區或來路不明境外肉製品,若收到來路不明含豬肉產品的包裹,可逕聯繫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以下稱防檢局)收取,或就近親(寄)送至該局各分局或地方動物防疫機關進行銷毀。

三、

貴校(園)可運用下述相關資料,落實防疫宣導及裁罰資訊:

(一)

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之「非洲豬瘟教育專區」(https://cpd.moe.gov.tw/index.php),其中「宣導品下載」及「影音專區」項目,置有各項防疫影音及電子宣導品,包含多語言(含越語、英語、客語、臺語等)之插播卡及影片等。

(二)

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建置之「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baphiq.gov.tw/index.php),其中「宣導資料」項目項下,提供各式平面文宣、影音專區資料及相關裁罰規定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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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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