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為使公費流感疫苗發揮最大效益,自本年1月6日起,計畫 接種對象擴大為「全國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民眾『具中華民 國國民身分,如為外籍人士需持有居留證(包含外交官員 證、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
二、流感疫苗接種應與COVID-19疫苗接種間隔7天,提供接種之 合約醫療院所名單可逕自本府衛生局網站首頁 (https://dph.tycg.gov.tw/index.jsp) > 業務資訊 > 預防接種 > 預防接種(流感疫苗)項下查詢及事先預約。 五、已取得居留許可等待取得居留證之外籍學生,於110年度流 感疫苗接種計畫擴大接種期間,得以暫發之紙本居留證或 申請居留證之受理收據做為居留證明,接種110年度公費流 感疫苗;惟未具健保資格者,接種處置費應由機構負擔或 個案自付或由接種單位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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