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為利部分潛伏期較長個案之偵測,以降低社區傳播風險, 依據該中心本年9月29日「COVID-19專家諮詢會議第54次會 議」決議,自國外入境之檢疫對象檢疫期滿前PCR採檢及確 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期滿前PCR採檢,分別安排於 檢疫期間第13至14天及與確定病例最後1次接觸日後第13至 14天進行採檢。
二、另有關本年12月14日至111年2月14日期間之國外入境檢疫 對象,檢疫期滿前(或居家檢疫轉居家隔離者之隔離期滿 前)之非在宅檢疫PCR採檢,請依春節檢疫措施專案之採檢 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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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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