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各機關學校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員工,於所屬族群之歲時祭儀放假日期間,得持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足資證明其族別之文件,向服務機關學校申請放假1日。
二、另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10年10月26日原民綜字第1100060006 號公告,自111年起,原住民得於其本人、其父母或配偶之 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擇1日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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