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桃園市桃園區文山國民小學

處室公告

轉知「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 例」第十五條之一條文,業奉總統110年1月20日華總一義 字第11000003551號令修正公布(如附件),請查照。

{{ $t('FEZ002')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2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010643號函辦理。 二、旨揭修正案業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523號(詳總統府網站 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5') }} 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