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有關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辦理109年三項登記一案,請女童軍團依限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女童軍會108年11月21日108桃女童雯字第1080040號函辦理。
二、本案109年三項登記工作自即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星期二)止。
三、本案有關團及女童軍、服務員登記費收取規定如下:
(一)團登記費新臺幣(以下同)1,000元整。
(二)女童軍登記費60元整。
(三)服務員登記費160元整。
四、中華民國女童軍三項登記總表及三項登記費一覽表請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6&parentpath=0,5)下載。
五、本案聯絡人:桃園市女童軍會張曼萍小姐,電話:03-3464304、0983-941789。
{{ $t('FEZ003') }}2019-12-02
{{ $t('FEZ014') }}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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