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檢送教育部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表演藝術類團隊練習 因應COVID-19防疫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本注意事項)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24日臺教師(一)字第1100118366號函 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前於110年8月17日函頒「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 疫管理指引」,合先敘明。
三、考量國內疫情尚為穩定,教育部希冀能於兼顧學生健康及 學習權益下穩定發展藝術教育,爰以專案有條件開放表演 藝術類團隊練習。
四、請貴校各團隊確實遵循本注意事項進行練習,並隨時注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教育部亦將持續配 合疫情發展適時調整本注意事項。
五、貴校應每日進行自我查檢,填寫本注意事項附件1並留校備查;本局將另請聘任督學實地訪查,請備妥本注意事項附 件2予聘任督學查核,並於查核後逕寄本注意事項附件2至 承辦人電子信箱(maggierose@ms.tyc.edu.tw),以落實定 期查核機制。
六、如有相關疑問請洽以下窗口:
(一)桃園市學生音樂比賽、師生鄉土歌謠比賽:葉奕菁老 師,03-3322101#7471。
(二)桃園市學生舞蹈比賽:許睦妍小姐,03- 3322101#7471。
(三)桃園市學生創意戲劇比賽:高琪萱小姐,03- 3322101#7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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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9-27
{{ $t('FEZ014')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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