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訓育組長
{{ $t('FEZ002') }}學務處|
桃園市文山國民小學107學年度班際音樂比賽辦法
一、依據:107學年度學校工作計畫
二、宗旨:
(一) 培養學生基本器樂及歌唱專長,提升學生音樂素養。
(二) 培養學生正當休閒活動,培養團隊合作精神。
三、主辦單位:文山國小學務處
四、比賽日期、地點:108年06月27日(四)下午第一、二節課,本校禮堂
五、比賽項目:
年級 |
項目 |
指定曲 |
自選曲 |
比賽時間 |
備註 |
四年級 |
直笛 |
我來唱一首歌 |
由各班自行挑選 |
3 ~ 5 分鐘(指定曲 + 自選曲) |
|
五年級 |
合唱 |
螢火蟲 |
|
1.
先演出指定曲,再行演出自選曲
2. 參賽者應於司儀唱名時立即進入舞臺開始表演,若唱名三次未進場表演者,視同棄權。
3. 為免影響秩序,演出進行中,非參賽人員或賽務人員均不得進入比賽舞臺。
六、評審:由學校遴聘校內外音樂專家教師擔任之。
七、評分方式:
(一) 音樂技巧表現50%(指定曲20%,自選曲30%);團隊精神50%(台風25%,默契25%)。
(二)
比賽採積分制,請評審老師將成績換算成積分,第一名1分、第二名2分...總積分越低名次越高。
(三)
嚴格要求學生進禮堂等待時不可練習吹直笛,否則一律扣分。
八、報名方式:108年06月03日(ㄧ)放學前,填妥並將報名表(附件一)送至學務處。
九、出場序:108年06月17日(一)上午10:15於學務處由各班代表抽籤。
十、獎勵辦法:各年級錄取前三名,獎狀乙面、獎品、好兒童3張,其餘參賽班級精神榮譽獎狀乙紙、好兒童1張。
十一、 注意事項:
(一) 請利用音樂課由音樂老師指導練習,其他練習時間請自行安排,但須經級任老師同意,並有老師在場指導,不得干擾其他班級正常作息,同時嚴禁利用午休時間練習。
(二) 比賽前ㄧ週應利用時間到禮堂實地彩排ㄧ次。
(三) 現場備有合唱台階,進場方式:面向舞台右上左下。
(四) 比賽當天服裝各班自行決定穿著。
(五) 比賽當日請四、五年級全體師生至禮堂觀賞比賽。
十六、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t('FEZ003') }}2019-05-31
{{ $t('FEZ014') }}2019-06-30|
{{ $t('FEZ005')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