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壹、依據:
一、桃園市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桃園市政府桃教特字第11000694311號函核定辦理。
貳、甄選名額及聘用時間:
一、每周服務時數40小時之特教助理人員。正取兩名,備取若干名
二、聘用時間:
◎110學年度第1學期:110年9月1日至111年1月20日
(進用人員服務前倘有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教網路中心/特殊教育助理人員增能課程平台特殊教育助理人員職前36研習之線上之課程者,起聘日為110年8月30日)。
◎110學年度第2學期:109年2月11日至110年6月30日。
參、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日期:110年8月19日(四)下午1:00至下午3:50。
二、地點:本校輔導室。(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120號 / 電話:03-3601400轉611 )
三、方式: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恕不受理。
肆、甄選日期、地點及甄試順序:
一、甄試日期:110年8月20日(五)09時00分起。
二、報到地點:本校輔導室(應試者應於甄試日期當日上午8時30分前至本校輔導室報到,甄試當日如因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次一上班日辦理甄選,不再另行通知)。
三、甄試地點:本校校長室。
四、甄試順序依報到先後排序。
五、甄選項目進行順序:如現場公告。
伍、成績公布及放榜:
一、甄試結果於110年8月20日(五)17時前張貼於本校網站。
二、錄取人員應於110年8月23日(一)於上午09時00分至本校輔導室報到並至輔導室辦理簽約,未報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詳細甄選訊息參閱檢簡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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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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