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桃園市桃園區文山國民小學教室冷氣使用與維護管理辦法
108.09.02總務處擬訂
108.09.11校務會議訂定
-
- 依據:
- 桃園市教育局中華民國108年7月23日桃教設字第1080063227號函辦理。
- 目的:
- 提供優質學習環境並有效使用冷氣,提高教學效能。
- 培養「節約能源」觀念,落實環境教育、珍愛地球。
- 妥善管理教室冷氣,有效使用能源、並能愛物惜物。
- 使用規範:
- 核定補助之普通班教室內設置兩台一對一分離式冷氣,專科教室依教室規模及使用型態需求配置,統一由總務處管理。
- 各班依實際狀況需要開冷氣,經導師或任課教師同意後方能開啟。
- 室內溫度達28oC時得使用冷氣,將冷氣專用IC卡插入讀卡機方可啟動電源使用,為維護學生身體健康,室內溫度勿低於室外溫度5 oC以上。
- 冷氣使用時,請搭配電扇使用,可使室內冷氣分佈較為均勻,不需降低設定溫度即可達到相同的舒適感,並可降低冷氣機電力消耗。
- 冷氣開放期間,應將門窗關妥,進出教室請隨手關門。
- 冷氣機溫度設定請控制在 26 oC-28 oC範圍內,請勿低於 26 oC,否則會增加耗電、縮短冷氣機使用壽命並應視當日戶外氣溫高低,適當調整冷氣溫度,避免室內戶溫差過大。(因溫度設定每提高 1 oC,將可節省 6%之電力消耗)。
- 使用冷氣機,以身體舒適為原則,若溫度設定過低,機器無法降至設定溫度會導致壓縮機不停的運轉而影響其使用壽命。
- 配合健康習慣指導,前節剛進行體育課程或大量運動後,請先開電扇,指導學生擦汗喝水後,再開冷氣,以避免溫差相距過大,造成身體負擔。
- 若班級發生疑似群聚傳染疾病情形,應立即停止使用冷氣並指導學生良好衛生習慣。
- 班級學生長時間至室外上課時,請將教室冷氣電源關掉。
- 管理方式
- 為避免瞬間用電量遽增,造成跳電及容量超約,冷氣開放時段如下:
- 採冷氣專用IC卡儲值方式計費,各班級使用電費由學生負擔,請節約用電。
- 各教室領有冷氣遙控器一支,請妥善保管,列入移交。
- 放學離開教室前,請將冷氣電源關掉。
- 各單位冷氣過濾網依使用頻率須定期清洗,統一由總務處處理。
- 如發現漏水、漏電現象,請立即向總務處提出。
- 如冷氣使用途中發生故障時,請通知總務處,聯絡廠商派人維修。
- 收費標準
- 依教育局桃教設字第1080063227號函,冷氣採使用者付費,有裝設冷氣之班級於每學期初以班費方式繳納,各班收齊再至總務處辦理儲值。
- 冷氣收費計算標準,包含電費及冷氣維護汰換費,每度電收10元。每生每學期繳交400元整。
計算公式:10元/度*5時/天*10周/學期=500
- 各班如卡片用盡需儲值,後續儲值每次以500元為單位。
- 遙控器或IC卡片遺失,則照價賠償。
- 清寒、中低收入戶學生之費用由家長會經費支應。
- 學生繳交之冷氣費用,分為電費及冷氣維護費,經費專款專用。每學年最後一周結算電費,需重新編班或畢業之班級退回電費剩餘款。
- 本辦法經校務會議決議,報府核備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