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為建構友善之職場環境及避免員工於執行職務時,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使其安心投入工作,市府訂有「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如附檔
二、職場霸凌:指發生在工作場所中,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之處置,造成持續性之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並帶來沉重之身心壓力。
三、請主管及同仁間,均需秉直理性溝通,不應有辱罵霸凌等情形,共同營造友善職場環境,避免憾事發生。
四、本校職場霸凌申訴管道:
申訴單位:人事室
申訴電話:03-3601400#710
申訴信箱:personel@wsps.tyc.edu.tw
申訴程序:被霸凌者或其代理人,應於事件發生起一年內以言詞或書面提出,如屬持續發生者,以最後一次案件發生時間起算之。
五、除現有之申訴管道外,另為使同仁能有其他之安心申訴途徑,業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建置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並由人事總處列管通報案件後續執行情形。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網址:https://gov.tw/s4s
六、為持續落實友善健康公務職場政策,請本校教職員自行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https://elearn.hrd.gov.tw/mooc/index.php)」完成職場霸凌防治相關教育訓練。
主題 | 上課連結 |
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定義篇(A) / | 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37785 |
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之預防篇(B)/ | 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37786 |
職場霸凌防治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之責任與救濟篇(C)/
| https://elearn.hrd.gov.tw/info/10037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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