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 | 依人事總處112年12月1日總處培字第1120024652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
二、 | 勞動部為辦理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士之知能培訓,並執行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第5項規定,建立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爰訂定旨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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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2-07
{{ $t('FEZ014') }}2024-01-06|
{{ $t('FEZ004') }}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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