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113年3月13日客會傳字第1136800074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歌曲係客委會邀請13組客家創作音樂人結合客庄中小學駐校創作,於校園傳唱,讓學生同儕間一起練唱沈浸於客家音樂之中,也提升大家對母語及在地文化的認同,共創共演成果發布後中引起許多回響,為擴大推廣效益,業徵得創作者同意無償提供使用。 |
三、 | 為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之精神,期藉由客語歌曲播放推廣,促進客語多樣性表現,全面提升客語露出比例。 |
四、 | 檢附客委會來函及旨揭歌曲音檔資料各1份供參。 |
{{ $t('FEZ003') }}2024-03-14
{{ $t('FEZ014') }}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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