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甄選依據:
-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 桃園市公私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
- 桃園市桃園區文山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活動實施計畫。
二、甄選資格:應符合下列任用資格之一。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或幼兒園合格教師、幼兒園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 曾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 聘任之教師。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畢業者,應經直轄市、縣(市) 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 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 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不包括保母人員。
-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三、 招聘類別及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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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員額:課後照顧班教師 4名(未達錄取標準,本校得不足額錄取)
- 任用期間:自 109 年 8 月 31 日(一)起至 110 年 6 月 29 日(二)止。(不含寒假)
- 待遇:任教時段 12 時至 15 時50分,每節鐘點費 320 元;任教時段 15 時50分至 17 時 30 分,每節鐘點費 400 元。任用期間享勞保、勞退及健保,實領薪資以當月實際任教時數扣除及健保自付額為準。
- 若經錄取老師,需配合完成各項成果,若無法配合,則可中途解聘,不得異議。
- 若開學後招生人數經學校考量得併班或停開,教師不得提出異議。
四、 報名方式:請備妥履歷相關證件於現場報名時當面繳交。
學經歷及任用資格證件影本。
- 若有以下資料,請檢附:國小教師證影本專長項目證明影本
五年內關於教學研習時數證明影本。
- 以上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五、 甄選方式:
- 書面資料審查(40%):報名資料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 面談(60%):教學理念與實務(8~10 分鐘)。
- 低排序錄取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六、 報名日期:請於 109 年 8 月19 日(三)~8 月 25 日(二) 09︰00-12︰00,親至文山國小教務處繳交審查之書面資料。
七、 甄選日期時間及地點:
- 甄選時間:109 年8 月 25 日(二)13:00 於校長室進行甄選。
- 參加甄選老師請 12:50 於教務處集合,預做準備;甄選時,唱名三次未到,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八、 錄取公告及報到:
- 口試後個別通知,通知錄取後請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
- 錄取後,若於 109 年 8 月 26 日(三)9:00 前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 本校訂於 109 年 8 月 28 日(五) 10:00 召開課後照顧班籌備會,請務必出席會議。
九、聯絡方式:
- 本校地址:330 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 120 號。
- 聯絡電話:(03)3601400 轉 211,承辦人:註冊組長吳老師。
十、績優續聘
在校服務期間表現優良,經學校行政人員與相關教師開會討論後,優先續聘一年,得續聘兩次。
十一、附件附上簡章及報名表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