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108年9月6日友達(政)字第2019090027號函辦理。
二、本案補助本市國小在學學生110名,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3,000元;國中在學學生65名,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4,000元,獎學金由該基金會於108年12月以電匯方式直接撥入核定學校公庫。
三、為符合捐贈單位照顧本市弱勢學生美意,請各校審慎評估推薦,本局將依各校推薦總人數及學生家境清寒情形及在校學習成績核定獲獎助名單(非推薦即可獲獎),並訂於108年10月中旬公告獲獎助名單,並函請各校檢送統一收據及學生印領清冊。
四、申請資格詳見實施辦法(務請參照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
五、申請注意事項:
(一)請各校彙整學生申請相關文件後於108年9月25日前以學校為單位,連同全部申請文件於申請期間內,至線上系統申辦。
(二)各校推廌名額:
1、國小限推薦1名。
2、國中可推薦1至2名,限定推薦對自然科學有高度興趣,且願意全程參與本獎助學金舉辦的光電科學一日營隊(108年11月9日星期六)。不克參與者,視同放棄資格。
(三)學生需繳交文件:
1、清寒證明文件,參閱實施辦法第二條申請資格(二)申請對象1之說明。(無書面證明者,務請導師於申請表之「家庭清寒狀況欄位」簡述實際狀況)
2、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乙份(表格一),參閱第二條(二)申請對象之說明。
3、學業成績證明,參閱實施辦法第二條申請資格(二)申請對象3之說明(品格表現無須另出具證明)。
{{ $t('FEZ003')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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